為展現對教師專業投入的高度重視,並回應教學現場長期累積的工作負荷,行政院已同意調高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導師職務加給、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並增訂教師行政工作獎金,相關措施追溯自114年9月1日起生效;同時,亦擴大「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中傷害保險的適用對象,以完善偏遠地區教育支持。
教育部表示,隨著教育政策持續推進,教學型態日益多元,教師除了承擔教學本務外,尚須投入班級經營、學生輔導、親師溝通及行政協作等多項工作,長時間承擔高度責任與壓力。教育部持續傾聽第一線教師的實務回饋,並審慎評估教學現場需求,期盼透過制度性調整,讓教師在付出專業的同時,能獲得相對應的支持與肯定。
本次待遇調整中,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導師職務加給,將由每月新臺幣3,000元調高至4,000元,以具體肯定導師在班級經營與學生照顧上的關鍵角色。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則全面調增20%,國民小學由336元調升至405元,國民中學由378元調高至455元,高級中等學校由420元調升至505元,實質改善教師授課待遇。此外,依不同教育階段、組織層級、學校規模及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工作負擔,並按工作表現評價,增給每月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行政工作獎金,以鼓勵教師兼任行政職務的投入與表現,整體措施預計受惠教師人數約30萬人。
在偏遠地區服務保障方面,教育部說明,凡「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自願前往「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或「極度偏遠地區學校」服務者,以及「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前往「極度偏遠地區學校」服務者,皆得續保傷害保險,進一步提升偏遠地區教育人員的服務安全與保障。
教育部指出,此次待遇調整不僅展現政府對教育人員長期付出的重視,也有助於提升教師士氣與工作穩定度,並鼓勵更多教師願意承擔導師及行政職務,確保校務運作順暢,讓學生能在穩定、安心的教學環境中學習與成長。
除調高教師待遇外,教育部亦同步推動行政減量,以實際減輕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的負擔。教育部已全面盤點每年例行辦理的資料填報、訪視評鑑、研習訓練及競賽活動等事項,透過停辦或減併內涵、調整辦理頻率、強化既有資訊運用,以及採行更具彈性與簡化的辦理方式加以精進。目前已盤點的150項工作項目中,已有104項完成精進或規劃近期調整,占比達69%。
以具體措施而言,過往由國教署例行向地方政府或學校調查的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名冊及部分教育人員進用情形,將改由既有資訊系統直接提供,不再重複調查;學校每月填報的輔導工作推動成果,則調整為每半年填報一次;各類教育人員增能訓練,將視活動性質開放採線上視訊方式參與,且近年內已參加相同內涵研習或活動者,得免重複參與;此外,過去以紙本或電子表單調查的教育人員進用及配置資料,也將簡化流程,統一納入既有資料庫處理。
教育部表示,教育理念與政策隨時代演進,行政事務內容亦須動態調整,未來將持續徵詢教學現場及教育團體意見,建立常態性檢討機制,持續精進行政事務的辦理內涵與方式,以實質減輕學校行政負擔。
教育部強調,教師是教育現場最重要的核心力量,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相關制度,打造更友善且永續的教育工作環境,與全體教師攜手守護孩子的學習與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