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辦法》上路滿一年 全教總調查:校事會議成教育現場沉重負擔

教師普遍認為對學生的教育方式並沒有改變以及產生負面影響

《教師法》於2019年6月修法後,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簡稱《解聘辦法》),並創設「校園事件處理會議」(簡稱《校事會議》),作為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制度配套。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長期關注相關法令發展,日前於《解聘辦法》實施屆滿一周年之際,針對全國高中以下學校進行線上調查,共回收6,365份有效問卷,結果顯示各界擔憂已逐步成真。

逾八成學校曾召開校事會議 案件年逾20件成常態
根據調查,有超過八成受訪學校自113學年度起曾召開《校事會議》,其中更有4%學校一年內案件量達20件以上。全教總指出,這反映出教師遭無端投訴、學校疲於應對調查程序的情形日益嚴重,「辦學變辦案」的現象已成教育現場新常態。

投訴理由五花八門 制度恐淪為打壓工具
全教總表示,《解聘辦法》強調調查程序與處理機制,卻缺乏有效的控管與釐清機制,導致許多投訴內容缺乏客觀依據。調查中有教師指出,曾因在假日於速食店用餐遭家長質疑失格,亦有教師因與校方在行政經費處理上意見不合而遭匿名檢舉,甚至有學生公開炫耀匿名投訴成功案例,導致校園秩序混亂、師生關係緊張。

案件成立比例僅6% 教學資源遭嚴重排擠
雖然投訴與調查案件眾多,實際符合《解聘辦法》所界定「不適任」標準並被解聘者僅占6%。全教總指出,各校已投入大量人力、時間與資源處理相關調查,嚴重排擠正常教學與學生輔導工作。教師也被迫學習法律攻防,自我防衛能力成為「職場必要技能」,影響備課與教學品質。

教師專業空間受限 教育人力發展陷危機
調查顯示,高達89.2%的教師認為《校事會議》對教育品質造成負面影響,81.4%教師對教職認同下降,更有超過84.8%教師坦言「不會鼓勵子女從教」。全教總憂心,該制度恐加速資深教師流失,亦使年輕教師卻步,影響教育人力的永續發展。

全教總三點建議 呼籲重建教育現場秩序
針對上述結果,全教總再度提出三點建議,呼籲教育部與立法機關正視制度對教育現場帶來的衝擊:

行政機關應扮演守門人角色:對於缺乏客觀事證、明顯屬主觀臆測的投訴,應勇於擋下,避免濫用《校事會議》制度,捍衛教育專業,協助學校聚焦本務。

強化學校輔導與管教支援系統:應提供教師足夠協助,讓教師能在第一線與學務、輔導人員合作解決學生問題,並督促家長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減少一切問題皆推給學校與教師的現象。

參考國際經驗 建立教學專業保障:建議參考韓國《教師地位法》近期修法內容,限制對教學自主的干擾,保障教師的教育空間,建立良好的師生與家校溝通機制。

教師普遍對校事會議調查制度採負面態度

全教總強調,教育現場應是一個支持創新與專業的空間,而非法律攻防的戰場。唯有讓教師安心教學、學生專心學習,教育的本質才能真正落實。